第22號 新修訂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6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局長駱琳 二九年七月一日 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Tag內容描述:
1、 第22號 新修訂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6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05年12月2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長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2005年12月8日國家。
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6號 修訂后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已經2015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5。
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15號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已經2007年11月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3年5月1。
5、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1號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已經2009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長駱琳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 第。
6、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73號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已經2015年1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長楊棟梁 2015年2月28日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
7、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9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7年1月1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楊煥寧 2017年3月6日 國家安全監管。
8、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
9、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已經2007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長 李毅中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
10、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8號 修訂后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已經2016年4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長楊煥寧 2016年6月3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
11、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4號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已經2009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長駱琳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產監管。
1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13號 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 2007年7月1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3號公布,根據2011年9月1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2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5年4月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第二次修正 。
1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
1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3號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已經2010年8月3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行. 局長駱琳 二一年九月七日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
15、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05年12月2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長李毅中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2006年1。
16、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11號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已經2006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同時。
17、安全生產行政復議規定已經2007年9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03年2月18日公布的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暫行辦法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
18、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4號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2月3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2月28日。
19、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92號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已經2017年12月1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長 王玉普 2018年1月11日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 第一章總則 。
20、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7號 修訂后的煤礦安全規程已經2015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