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程《煤礦安全規程》井工部分考試題庫(1732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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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規程 井工部分1732題 一 單選題636題 序 號 試題題目 題型 答案選項 標準 答案 知識點 考核層次 依據 1 制定 煤礦安全規程 目的是為了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從 業人員的 防止煤礦事故與職業病危害 單選 A 人身安全 B 人身安全與健康 C 生命和財產安全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1條 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 活動 必須遵守本規程 單選 A 煤炭生產 B 礦山建設 C 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2條 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炭生產實 制度 單選 A 煤炭生產許可證 B 煤炭經營許可證 C 安全生產許可證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3條 4 煤
2、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企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建立健全各級負責人 各部門 各崗位 責任制 單選 A 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 B 職業病危害防治 C 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 害防治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4條 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 病危害防護設施 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 同時 單選 A 審批 B 登記 C 投入使用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6條 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 從業人 員 立即停止作業 撤到安全地點 當險情沒有得到 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 有權拒絕作業 單選 A 無權 B 有權 C 不得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8條 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3、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 必須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并經考核合格 單選 A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 特種作業人員 C 其他從業人員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9條 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必須具備安全專業知識 具有組織 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 單選 A 礦長 B 總工程師 C 安全礦長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9條 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使用的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 產品 必須取得 單選 A 礦用產品合格證 B 礦用產品生產標志 C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10條 1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安全生產的新設備 新材料必須 經過安全性能檢驗 取得產品工業性試驗 單選 A
4、 檢測標志 B 安全標志 C 合格標志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10條 1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企業在編制生產建設長遠發 展規劃和年度生產建設計劃時 必須編制安全技術與職業 病危害防治發展規劃和 單選 A 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B 應急演練計劃 C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11條 1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炭生產與煤礦建設的安全投入 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費用提取 使用必須符合 有關規 定 A 國家 B 地方 C 行業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11條 1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 理計劃 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 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由 負責組織實施 單選 A 礦
5、長 B 總工程師 C 安全礦長 A 災害預防和處 理計劃由礦長 負責組織實施 煤礦安全規程 第12條 1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必須編制 災害預防 和處理計劃 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 單選 A 月度 B 季度 C 年度 C 編制年度災害 預防和處理計 劃 煤礦安全規程 第12條 1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入井 場 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等個 體防護用品 穿帶有反光標識的工作服 入井 場 前 飲酒 單選 A 少量 B 嚴禁 C 適當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13條 1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 和礦燈 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 嚴禁穿化纖 衣服 單選 A 標識卡 B 身份證 C
6、工作證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13條 1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 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必須掌握井下人員 位置等 實時信息 單選 A 工作性質 B 數量 C 工種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13條 1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工煤礦必須制定停工停產期間 的安全技術措施 保證礦井供電 通風 排水和安全監控 系統正常運行 落實 值班制度 單選 A 8h B 12h C 24h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16條 1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企業必須建立 健全 規章制度 編制應急救援預案 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裝備 并定期檢查補充 單選 A 應急救援組織 B 醫療救護組織 C 后勤保障組織 A
7、 煤礦安全規程 第17條 2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必須建立礦井安全避險系統 對井下人員進行安全避險和應急救援培訓 每 年 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 單選 A 3 B 2 C 1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17條 2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發生事故后 煤礦企業主要 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 負責搶救指揮 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單選 A 安全礦長 B 總工程師 C 礦長 C 煤礦發生事故 后 煤礦企業 主要負責人和 技術負責人必 須立即采取措 施組織搶救 礦長負責搶救 指揮 并按有 關規定及時上 報 煤礦安全規程 第19條 2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閉坑前 煤礦企業必須編制
8、閉坑報告 并報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 單選 A 國家 B 省級 C 市級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21條 2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應當設立地質測量部門 配備所需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 單選 A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B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C 煤礦企業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二條 2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礦井建設期間 因礦井地質 水 文地質等條件與原地質資料出入較大時 必須針對所存在 的地質問題 工作 單選 A 停產整頓 B 開展補充地質勘探 C 進行核實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三條 2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當煤礦地質資料不能滿足設計需要時 不得進行煤礦 單選 A 設計 B 施工 C 生
9、產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三條 2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過 M 單選 A 25 B 30 C 50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五條 2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斜井井筒檢查孔距井筒縱向中心線不大于 M 單選 A 25 B 30 C 50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 五條 2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筒設計前 斜井井筒檢查孔的數量和布置應當滿足設計和 要求 單選 A 施工 B 檢查 C 生產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 五條 2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筒檢查孔必須 全孔數字測井 單選 A 不取芯 B 半取芯 C 全取芯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 五條 30 煤礦安全規
10、程 規定 井筒檢查孔必須詳細編錄鉆孔完整地質 單選 A 平面 B 立體 C 剖面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五條 3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礦井開工前必須復查井筒檢查孔資料 單選 A 新建 B 改建 C 擴建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六條 3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新建礦井開工前必須調查核實鉆 孔位置及封孔 采空區情況 調查鄰近礦井生產情 況和地質資料等 單選 A 數量 B 質量 C 等級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六條 3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新建礦井開工前必須編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預想地質圖及其 單選 A 說明書 B 圖紙 C 技術要求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六條 3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
11、筒施工期間應當驗證井筒檢查孔取得的各種 單選 A 巖芯 B 化驗資料 C 地質資料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七條 3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筒施工期間當發現影響施工的異常 時 應當采取探測和預防措施 單選 A 地質因素 B 施工質量 C 施工進度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七條 3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建設 生產階段 必須對揭 露的煤層 斷層 褶皺 巖漿巖體 陷落柱 礦井 涌水量及主要出水點等進行觀測及描述 綜合分析 實施 地質預測 預報 單選 A 含水巖層 B 水質 C 水溫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八條 3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巷揭煤前 應當探明煤層厚度 地質構造 瓦斯地質 水文
12、地質及頂底板等地質條件 編制揭煤地質 單選 A 說明書 B 技術措施 C 技術要求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 九條 3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基建礦井 露天煤礦移交生產前 必須編制建井 礦 地質報告 并由煤礦企業 組 織審定 單選 A 主要負責人 B 安全負責人 C 技術負責人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條 3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掘進和回采前 應當編制地質 掌握地質構造 巖漿巖體 陷落柱 煤層及其頂底板 巖性 煤 巖 與瓦斯 二氧化碳 突出 以下簡稱突出 危險 區 受水威脅區 技術邊界 采空區 地質鉆孔等情況 單選 A 說明書 B 技術措施 C 技術要求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 一條 40
1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必須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隱蔽 致災地質因素普查或探測工作 并提出報告 由 組 織審定 單選 A 礦長 B 安全礦長 C 總工程師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二條 4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井工開采形成的老空區威脅露天煤礦安全時 煤礦應當制定 單選 A 安全措施 B 操作規程 C 作業規程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二條 4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生產礦井應當每 年修編礦井地質報告 單選 A 1 B 3 C 5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三條 4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地質條件變化影響地質類型劃分時 應當在 年內重新進行地質類型劃分 單選 A 1 B 3 C 5 A 煤礦安全
14、規程 第三十三條 4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建設單位和參與建設的勘察 設計 施工 監理等單位必須具有與工程項目規模相適 應的 單選 A 物力 B 能力 C 人力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四條 4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礦井建設開工前 應當對首采區 突出煤層進行地面鉆井預抽瓦斯 且預抽率應當達到 以上 單選 A 20 B 30 C 50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 五條 4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 履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職責 單選 A 評價機構 C 監理單位 C 建設單位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 六條 4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煤礦建設 施工單位必須設置
15、項 目管理機構 配備滿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員 技術人員和 單選 A 工作人員 B 作業人員 C 特種作業人員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七條 4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單項工程 單位工程開工 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 并組織相關人員學 習 單選 A 時 B 前 C 后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八條 4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礦井建設期間必須按規定填繪反 映實際情況的 井巷工程地質實測素描圖及通風 供電 運輸 通信 監測 管路等系統圖 單選 A 井巷工程進度交換圖 B 采掘工程平面圖 C 井下避災線路圖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三十九條 5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開鑿或者延深立井時 井筒內必 須設
16、有在提升設備發生故障時專供人員出井的安全設施和 出口 井筒到底后 應當先短路貫通 形成至少 個 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 單選 A 1 B 2 C 3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條 5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開鑿平硐 斜井和立井時 井口 與堅硬巖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 澆 筑 并向堅硬巖層內至少延深 m 單選 A 2 B 3 C 5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 一條 5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永久或者臨時支護到井筒工 作面的距離及防止片幫的措施必須根據巖性 水文地質條 件和施工工藝在 中明確 單選 A 施工圖紙 B 作業規程 C 技術措施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三條 53 煤礦安全規程
17、 規定 立井井筒穿過沖積層 松軟巖層或者煤層時 必須有專門 單選 A 措施 B 標準 C 規范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四條 5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 開鑿立井井筒時 水文 觀測孔應當打在井筒內 不得偏離井筒的凈斷面 其深度 不得超過凍結段深度 單選 A 凍結法 B 豎孔凍結法 C 鉆井法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五條 5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豎孔凍結法開鑿斜井井筒時 沿斜井井筒方向掘進的工作面 距離每段凍結終端不得 小于 m 單選 A 2 B 3 C 5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六條 5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凍結站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并裝設通風裝置 定期測定站內空氣中的氨氣
18、濃度 氨氣濃度不得大于 單選 A 0 004 B 0 006 C 0 008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七條 5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冬季或者用凍結法開鑿井筒時 必須有 清除冰凌的措施 單選 A 防水 B 防凍 C 防火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八條 5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裝配式金屬模板砌筑內壁脫 模時混凝土強度不小于0 7MPa 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 得超過 m 單選 A 9 B 12 C 15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四十九條 5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鉆井法開鑿立井井筒 井壁下沉時井壁上沿應當高出泥漿漿面 以上 單選 A 1 5m B 1 8m C 2 0m A 煤礦安全規程
19、 第五十條 6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井筒穿過預測涌水量大于 的含水巖層或者破碎帶時 應當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預 注漿法進行堵水或者加固 單選 A 6m h B 8m h C 10m h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一條 6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注漿法防治井壁漏水時 最大注漿壓力必須 井壁承載強度 單選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二條 6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延深立井井筒時 必須用堅固的保險盤或者留保護巖柱與 生產水平隔開 單選 A 上部 B 中部 C 下部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四條 6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混凝土強度等級大于C40或者輸送深度大于 m
20、時 嚴禁采用溜灰管輸送 單選 A 200 B 300 C 400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五條 6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斜井 巷 施工時 明槽開挖必須制定防治水和邊坡防護 單選 A 作業規程 B 專項措施 C 操作規程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六條 6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采用反井鉆機掘鑿暗立井 煤倉及溜煤眼時 干鉆擴孔 單選 A 允許 B 嚴禁 C 必須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七條 6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施工巖 煤 平巷 硐 時 距掘進工作面 m 內的架棚支護 在爆破前必須加固 單選 A 5 B 8 C 10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八條 6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使用傘鉆時 傘鉆
21、摘掛鉤必須由 負責 單選 A 專人 B 安全員 C 班組長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十九條 68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使用抓巖機時 抓巖機應當與吊盤可靠連接 并設置專用 單選 A 張緊器 B 報警器 C 保險繩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條 6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使用挖掘機時 嚴禁在 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單選 A 作業范圍外 B 作業范圍內 C 停止作業時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二條 7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使用鑿巖臺車 模板臺車時 必須制定 單選 A 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B 作業規程 C 應急預案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三條 7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塔施工時 井塔出入口必須搭 設雙層
22、防護安全通道 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 并設置醒目的行走路線標識 單選 A 留設專用通道 B 暢通 C 密閉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四條 7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嚴禁吊盤和提升容器同時運行 提升容器或者鉤頭通過吊盤的速度不得大于 m s 單選 A 0 1 B 0 15 C 0 2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六條 7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井下安裝時 在傾斜井巷提升運輸時 進行安裝作業 單選 A 不得 B 應當 C 條件允許時可以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六十九條 7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礦井進入 施工前 必須安裝安全監控 人員位置監測 通信聯絡系統 單選 A 平巷 B 主要大巷 C 工作面 B
23、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條 75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懸掛吊盤 模板 抓巖機 管路 電纜和安全梯的鑿井絞車 必須裝設制動裝置和防逆轉 裝置 并設有 單選 A 連鎖裝置 B 電氣閉鎖 C 機械閉鎖 B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二條 76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建井期間 井筒深度小于300m 時2個提升容器的導向裝置最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不得小 于 mm 單選 A 300 B 250 C 200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三條 77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建井期間采用吊桶提升時 吊桶 必須沿鋼絲繩罐道升降 無罐道段吊桶升降距離不得超過 m 單選 A 40 B 50 C 60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 四條 78
24、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掛吊盤的鋼絲繩兼作罐道繩時 必須制定專項 單選 A 方案 B 設計 C 措施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四條 79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鑿井期間采用吊桶升降人員 時 乘坐人員必須掛牢安全繩 嚴禁 超出吊桶邊緣 單選 A 頭 B 手 C 身體任何部位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五條 80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鑿井期間采用吊桶升降人員 時 吊桶內人均有效面積不應小于 m 嚴禁超員 單選 A 0 05 B 0 1 C 0 2 C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五條 81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鑿井期間采用吊桶升降人員時 用自動翻轉式 底卸式吊桶升降人員 單選 A 嚴禁 B 必須 C
25、應當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五條 82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建井期間罐籠與箕斗混合提升 提人時應當設置信號閉鎖 當罐籠提人時箕斗 運行 單選 A 不得 B 可以 C 條件允許時可以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六條 83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立井鑿井期間 提升鋼絲繩與吊 桶的連接 必須采用具有可靠保險和回轉卸力裝置的專用 鉤頭 鉤頭主要受力部件每年應當進行 次無損探傷 檢測 單選 A 1 B 2 C 3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七條 84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 建井期間 井筒中懸掛吊盤 模板 抓巖機的鋼絲繩 使用期限一般為 年 單選 A 1 B 2 C 3 A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七十八條 85 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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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安全規程 規程 煤礦安全 工部 考試 題庫 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