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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礦山救護中心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匯報部門 海石中隊 2020 礦山救護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1 地面消防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2 交通運輸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3 高空 高壓 帶電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4 目錄 為進一步規范職工上崗作業行為 深化全員安全自主管理 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結合2019年9月19日至20日召開的全省礦山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現場培訓會議精神 集團公司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以及河南城郊煤礦 崗位標準流程管理 經驗 根據 礦山救護中心安全站位管理實施辦法 要求 制定本標準 請各部室 中隊認真貫徹執行 前言 1 礦山救護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1 礦山救護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
2、準 1 爬繩訓練爬繩訓練時 操作者站立于電纜 鋼管或麻繩 下方 并在電纜 鋼管或麻繩 下設置防護墊 海綿墊 同時由小隊正副小隊長或輪值小隊長分別站立在電纜 鋼管或麻繩 下方防護墊兩側保護爬繩者的安全 嚴禁其他人員身體任何部位 必要時除手以外 處于爬繩高度下落及身體擺動范圍內 小隊其他人員列橫隊成跨立式站在電纜 鋼管或麻繩 之外安全地點 2 引體向上引體向上訓練時 操作者站立于單杠正下方 雙腕系安全帶 小隊正副小隊長或輪值小隊長分別站立在拉單杠隊員兩側保護拉引體者的安全 嚴禁其他人員身體任何部位 必要時除手以外 處于拉引體者跌落或者身體擺動范圍內 小隊其他人員列橫隊成跨立式站在單杠之外安全地點
3、3 檢力器訓練拉檢力器訓練時 操作者雙手握住手柄 單腳或雙腳站在檢力器正后方 小隊正副小隊長或輪值小隊長分別站在拉檢力器隊員兩側保護被拉檢力器者的安全和故障處置 嚴禁其他人員身體任何部位 必要時除手以外 處于檢力器重錘下落及操作者一米范圍內 小隊其他人員列橫隊成跨立式站在檢力器之外安全地點 體能訓練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體能訓練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3 進行儀器 裝備操作時 操作者位于儀器正前方或置于身體正前方 嚴禁其他無關人員站立儀器掉落或操作者一米范圍之內 小隊其他人員列橫隊成跨立式站在儀器 裝備操作位置之外的安全地點 2 進行儀器 裝備操作前 操作者首先對被操作的儀器 裝備進行檢查評估 只有確保
4、被操作的儀器 裝備符合操作標準和安全的前提下 方可進行作業 1 進行帶有氧氣儀器 裝備操作前 操作者首先作業區域10范圍內是否有點火源 油脂等物品存在 只有確保作業環境安全后 方可進行作業 加入標題 加入標題 加入標題 裝備 儀器操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裝備 儀器操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一般技術操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救護隊在開展礦山救護工作前必須制定行動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嚴禁攜帶煙草 打火物品下井 入井前要召開班前會 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安排井下工作時的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范措施 加強現場安全管理 杜絕違章指揮 違章作業等行為 確保救護指戰員的自身安全 進入災區偵
5、察或作業的小隊人員不得少于6人 進入災區前 應檢查氧氣呼吸器是否完好 并應按照規定佩用 小隊必須攜帶備用全面罩氧氣呼吸器1臺和不低于18MPa壓力的備用氧氣瓶2個 以及氧氣呼吸器工具和裝有配件的備件袋 如果不能確認井筒和井底車場有無有毒 有害氣體 應在地面將氧氣呼吸器佩用好 在任何情況下 禁止不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救護隊下井 如果不能確認井筒和井底車場有無有毒 有害氣體 應在地面將氧氣呼吸器佩用好 在任何情況下 禁止不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救護隊下井 災區行動一般規定 井下救護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隨時檢測有毒有害氣體和氧氣含量 觀察風流變化情況 佩用或不佩用氧氣呼吸器的地點由現場指揮員確定 小隊長應至
6、少間隔20min檢查一次隊員的氧氣壓力 身體狀況 并根據氧氣壓力最低的一名隊員來確定整個小隊的返回時間 如果小隊乘電機車進入災區 其返回安全地點所需時間應按步行所需時間計算 小隊長應使隊員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聽到信號的范圍以內 如果災區工作地點離新鮮風流處很近 并且在這一地點不能以整個小隊進行工作時 小隊長可派不少于2名隊員進入災區工作 并保持直接聯系 在窒息區內 任何情況下都嚴禁指戰員單獨行動 嚴禁摘掉面罩講話 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氣體威脅的災區偵察和工作時 應做到 在引導及搬運遇險人員時 應給遇險人員佩用全面罩氧氣呼吸器或隔絕式自救器 對受傷 窒息或中毒的人員應進行簡單急救處理 然后迅速送至安全
7、地點 交現場醫療救護人員處置 并盡快送醫院治療 搬運傷員時應盡量避免振動 注意防止傷員精神失常時打掉隊員的面罩 而造成中毒 在搶救長時間被困在井下的遇險人員時 應有醫生配合 對長期困在井下的人員 應避免燈光照射其眼睛 搬運出井口時應用毛巾蓋住其眼睛 在災區內遇險人員不能一次全部抬運時 應給遇險者佩用全面罩氧氣呼吸器或隔絕式自救器 當有多名遇險人員待救時 礦山救護隊應根據 先活后死 先重后輕 先易后難 的原則進行搶救 添加關鍵詞 在窒息或有毒 有害氣體威脅的災區搶救遇險人員時應做到 救護偵察時 應探明事故類別 范圍 遇險 遇難人員數量和位置 以及通風 瓦斯 粉塵 有毒有害氣體 溫度等情況 中隊或
8、以上指揮員應親自組織和參加偵察工作 偵察時必須做到 救護偵察時 應探明事故類別 范圍 遇險 遇難人員數量和位置 以及通風 瓦斯 粉塵 有毒有害氣體 溫度等情況 中隊或以上指揮員應親自組織和參加偵察工作 偵察時必須做到 控制煙霧的蔓延 防止火災擴大 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塵爆炸 防止因火風壓引起風流逆轉 有利于人員撤退和保護救護人員安全 創造有利的滅火條件 處理井下火災應遵循的原則 在條件具備時 應采用直接滅火的方法 采用直接滅火法時 須隨時注意風量 風流方向及氣體濃度的變化 并及時采取控風措施 盡量避免風流逆轉 逆退 保護直接滅火人員的安全 井下發生火災時 根據災情可實施局部或全礦井反風或風流短路措
9、施 反風前 應將原進風側的人員撤出 并注意瓦斯變化 采取風流短路措施時 必須將受影響區域內的人員全部撤離 滅火中 只有在不使瓦斯快速積聚到爆炸危險濃度 且能使人員迅速撤出危險區時 才能采用停止通風或減少風量的方法 滅火應從進風側進行 為控制火勢可采取設置水幕 拆除木支架 不致引起冒頂時 拆掉一定區段巷道中的木背板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指揮員應根據火區的實際情況選擇滅火方法 指揮員應根據火區的實際情況選擇滅火方法 用水或注漿的方法滅火時 應將回風側人員撤出 同時在進風側有防止潰水的措施 嚴禁靠近火源地點作業 用水快速淹沒火區時 密閉附近不得有人 用水滅火時 水流不得對準火焰中心 隨著燃燒物溫度的降
10、低 逐步逼向火源中心 滅火時應有足夠的風量 使水蒸氣直接排入回風道 用水滅火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缺乏滅火器材或人員時 火源點不明確 火區范圍大 難以接近火源時 用直接滅火的方法無效或直接滅火法對人員有危險時 采用直接滅火不經濟時 當采用隔絕方法滅火時 在下列情況下 采用隔絕方法或綜合方法滅火 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 應盡量縮小封閉范圍 隔絕火區時 首先建造臨時風墻 經觀察和氣體分析表明災區趨于穩定后 方可建造永久風墻 在封閉火區瓦斯濃度迅速增加時 為保證施工人員安全 應進行遠距離的封閉火區 在封閉有瓦斯 煤塵爆炸危險的火區時 根據實際情況 可先設置抗爆墻 見表11 在抗爆墻的掩護下 建立永久風墻
11、 砂袋抗爆墻應采用麻袋或棉布袋 不得用塑料編織袋裝砂 采用隔絕方法滅火時 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封閉火區風墻時應做到 建造火區風墻時應做到 A 采取控風手段 盡量保持風量不變 B 注入惰性氣體 C 檢測進風 回風側瓦斯濃度 氧氣濃度 溫度等 D 在完成密閉工作后 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A 人員應立即撤出危險區 進入檢查或加固密閉墻 應在24h之后進行 B 封閉后 應采取均壓滅火措施 減少火區漏風 C 如果火區內O2 CO含量及溫度沒有下降趨勢 應查找原因 采取補救措施 A 采取惰化措施抑制火區爆炸 B 檢查瓦斯 只有在火區內可燃氣體濃度已無爆炸危險時 方可進行火區封閉作業 否則 應在距火區較遠的安全地
12、點建造風墻 當采用隔絕方法滅火時 高溫下的救護工作 井下巷道內溫度超過30 時 即為高溫 應限制佩用氧氣呼吸器的連續作業時間 巷道內溫度超過40 時 禁止佩用氧氣呼吸器工作 但在搶救遇險人員或作業地點靠近新鮮風流時例外 否則 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為保證在高溫區工作的安全 應采取降溫措施 改善工作環境 在高溫作業巷道內空氣升溫梯度達到0 5 1 min時 小隊應返回基地 并及時報告井下基地指揮員 1 2 3 向出發的小隊布置任務 并提出安全措施 救人時 救護人員進入高溫災區的最長時間不得超過25min 40 20min 45 15min 50 10min 55 5min 60 溫度超過60 時 嚴
13、禁進入災區 返回時 不得快速行走 并應采取一些改善其感覺的安全措施 如手動補給供氧 用水冷卻頭 面部等 在高溫條件下 佩用氧氣呼吸器工作后 休息的時間應比正常溫度條件下工作后的休息時間增加1倍 在進入高溫巷道時 要隨時進行溫度測定 測定結果和時間應做好記錄 有可能時寫在巷道幫上 如果巷道內溫度超過40 小隊應退出高溫區 并將情況報告救護指揮部 與井下基地保持不斷的聯系 報告溫度變化 工作完成情況及隊員的身體狀況 發現指戰員身體有異?,F象時 必須率領小隊返回基地 并通知待機小隊 在高溫條件下佩用氧氣呼吸器工作后 不應喝冷水 井下基地應備有含0 75 食鹽的溫開水和其他飲料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14、 進風井口建筑物發生火災時 應采取防止火災氣體及火焰侵入井下的措施 A 立即反風或關閉井口防火門 如不能反風 應根據礦井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止主要通風機 B 迅速滅火 正在開鑿井筒的井口建筑物發生火災時 如果通往遇險人員的通道被火切斷 可利用原有的鐵風筒及各類適合供風的管路設施向遇險人員送風 同時 采取措施將火撲滅 以便盡快靠近遇險人員進行搶救 撲滅井口建筑物火災時 事故礦井應召集消防隊參加 回風井筒發生火災時 風流方向不應改變 為了防止火勢增大 應適當減少風量 豎井井筒發生火災時 不管風流方向如何 應用噴水器自上而下的噴灑 只有在確保救護人員生命安全時 才允許派遣救護隊進入井筒滅火 滅火時 應
15、由上往下進行 撲滅井底車場的火災時 應堅持的原則 當進風井井底車場和毗連硐室發生火災時 應進行反風 反風前 撤離進風側人員 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或風流短路 不使火災氣體侵入工作區 回風井井底發生火災時 應保持正常風向 可適當減少風量 救護隊要用最大的人力 物力直接滅火和阻止火災蔓延 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木垛燃燒 可在碹上打眼或破碹 安設水幕 如果火災的擴展危及關鍵地點 如井筒 火藥庫 變電所 水泵房等 則主要的人力 物力應用于保護這些地點 添加標題內容 添加標題內容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撲滅井下硐室中的火災時 應堅持的原則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撲滅不同地
16、點火災的方法 從進風側利用各種手段進行滅火 采煤工作面回風巷著火時 應防止采空區瓦斯涌出和積聚造成危害 用上述方法滅火無效時 應采取隔絕方法和綜合方法滅火 在進風側滅火難以取得效果時 可采取區域反風 從回風側滅火 但進風側要設置水幕 并將人員撤出 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面著火時 不準在火源上方滅火 防止水蒸氣傷人 也不準在火源下方滅火 防止火區塌落物傷人 而要從側面利用保護臺板和保護蓋接近火源滅火 STEP01 STEP02 STEP03 STEP04 STEP05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在撲滅獨頭巷道火災時 礦山救護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上山獨頭煤巷火災不管發生在什么地點
17、 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止運轉 在無需救人時 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 應立即撤出人員 遠距離進行封閉 上山獨頭煤巷火災不管發生在什么地點 如果局部通風機已經停止運轉 在無需救人時 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 應立即撤出人員 遠距離進行封閉 平巷獨頭巷道掘進頭發生火災 瓦斯濃度不超過2 時 應在通風的情況下采用直接滅火 滅火后 必須仔細清查陰燃火點 防止復燃引起爆炸 火災發生在平巷獨頭煤巷的中段時 滅火中必須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情況 設專人隨時檢測 嚴禁將已積聚的瓦斯經過火點排出 如果情況不清 應遠距離封閉 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煤巷的掘進頭時 在瓦斯濃度不超過2 的情況下 有條件時應直接滅火 滅火中應加強通風 如
18、瓦斯超過2 仍在繼續上升 應立即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遠距離進行封閉 若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巷的中斷時 不得直接滅火 應在安全地點進行封閉 撲滅不同地點火災的方法 救護隊處理不同地點火災時 小隊執行緊急任務的安排原則 井筒和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 應派一個小隊滅火 派另一個小隊去火災威脅區域救人 當火災發生在礦井進風側的硐室 石門 平巷 下山或上山 火煙可能威脅到其他地點時 應派一個小隊滅火 派另一個小隊到最危險的地點救人 當火災發生在采區巷道 硐室 工作面中 應派一個小隊從最短的路線進入回風側救人 另一個小隊從進風側滅火 救人 當火災發生在回風井井口建筑物 回風井筒 回風井底車場 以及其毗連的巷道中
19、時 應派一個小隊滅火 派另一個小隊救人 處理瓦斯 煤塵爆炸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處理爆炸事故 小隊進入災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處理瓦斯 煤塵爆炸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處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救護隊進入災區偵察時 應查清遇險 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情況 通風系統和通風設施破壞情況 突出的位置 突出物堆積狀態 巷道堵塞情況 瓦斯濃度和涉及范圍 發現火源立即撲滅 采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后 一個小隊從回風側 另一個小隊從進風側進入事故地點救人 偵察中發現遇險人員應及時搶救 為其配用隔絕式自救器或全面罩氧氣呼吸器 使其脫離災區 或組織進入避災硐室等待救護 對于被突出煤矸阻困在里面的人員
20、應及時打開壓風管路 利用壓風系統呼吸 并組織力量清除阻塞物 如需在突出煤層中掘進繞道救人時 必須采取防突措施 處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處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5 處理礦井水災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救護隊在處理水淹事故時 必須注意下列問題 水災威脅水泵安全 在人員撤往安全地點后 救護小隊的主要任務是保護泵房不致被淹 小隊逆水流方向前往上部沒有出口的巷道時 應與在基地監視水情的待機小隊保持聯系 當巷道有很快被淹危險時 立即返回基地 排水過程中保持通風 加強對有毒 有害氣體的檢測 排水后進行偵察 搶救人員時 注意觀察巷道情況 防止冒頂和底板塌陷 救護隊員通過局部積水巷道時
21、 應采用探險棍探測前進 處理礦井水災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采掘工作面發生水災時 救護隊應首先進入下部水平救人 再進入上部水平救人 救護隊在偵察中 應探查遇險人員位置 涌水通道 水量 水的流動線路 巷道及水泵設施受淹程度 巷道沖壞和堵塞情況 有害氣體 CH4 CO2 H2S等 濃度及在巷道中的分布和通風狀況等 礦井涌水量超過排水能力 全礦和水平有被淹危險時 在下部水平人員救出后 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區放水 如果下部水平人員尚未撤出 主要排水設備受到被淹威脅時 可用裝有黏土 砂子的麻袋構筑臨時防水墻 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救護隊到達事故礦井后 應了解災區情況 水源 事故前人員分布 礦井有生
22、存條件的地點及進入該地點的通道等 并分析計算被堵人員所在空間體積 O2 CO2 CH4濃度 計算出遇險人員最短生存時間 根據水害受災面積 水量和涌水速度 提出及時增大排水設備能力 搶救被困人員的有關建議 救助時 被困災區人員 其所在地點高于透水后水位時 可利用打鉆 掘小巷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 飲料及食物 建立通信聯系 如果其所在地點低于透水后水位時 則禁止打鉆 防止泄壓擴大災情 6 處理煤礦頂板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發生冒頂事故后 救護隊應配合現場人員一起救助遇險人員 如果通風系統遭到破壞 應迅速恢復通風 當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威脅到搶救人員的安全時 救護隊應搶救人員和恢復通風 在處理冒頂事故前
23、救護隊應向冒頂區域的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發生原因 冒頂區域頂板特性 事故前人員分布位置 檢查瓦斯濃度等 并實地查看周圍支架和頂板情況 在危及救護人員安全時 首先應加固附近支架 保證退路安全暢通 搶救被埋 被堵人員時 用呼喊 敲擊等方法 或采用探測儀器判斷遇險人員位置 與遇險人員聯系 可采用掘小巷 繞道或使用臨時支護通過冒落區接近遇險者 一時無法接近時 應設法利用鉆孔 壓風管路等提供新鮮空氣 飲料和食物 處理冒頂事故時 應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板情況 發現異常 應立即撤出人員 清理大塊矸石等壓人冒落物時 可使用千斤頂 液壓起重器具 液壓剪 起重氣墊等工具進行處理 7 安全技術工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救
24、護隊佩用氧氣呼吸器在井下從事的各項非事故性工作 均屬安全技術工作 礦山救護隊在實施安全技術工作時 應和礦山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實施措施 并制訂行動方案 7 安全技術工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救護隊參加實施震動爆破措施時 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7 安全技術工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按照批準的措施 檢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爆破30min后 救護隊佩用氧氣呼吸器進入工作面檢查 發現爆破引起火災應立即滅火 佩帶氧氣呼吸器 攜帶滅火器和其他必要的裝備在指定地點待機 在瓦斯全部排放完畢后 救護隊應與通風 安監等部門共同檢查 通風正常后 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7 安全技術工作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1 02 03 06 05 04
25、2 地面消防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2 地面消防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地面消防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一般規定 消防救援時 應保持頭腦清醒 不得盲目行動 針對事故性質 類型 特征等進行分析 啟動相應預案 使用工具要小心 做到 三不傷害 尤其使用金屬破拆工具時 要防止工具接觸帶電物體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破拆作業時 人與帶電物體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的數量 搶救事故以專業救援人員為主 兼職和業余救援隊伍做好配合 根據事故類型 事故大小確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裝備器材 攜帶裝備要齊全 并確保所有裝備器材始終處于100 完好狀況 隨時可用 全體參戰指戰員必須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應根據事故的
26、類別 性質 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確保滅火過程中自身安全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 消防中隊指揮員為現場負責人 根據災區現場情況 制定現場滅火方案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措施 并組織實施 救援人員必須認真按救援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執行 確保自身安全 地面消防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07 08 04 09 一般規定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 強化事故現場安全措施落實 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災害事故發生 現場自救與互救原則 安全撤離 妥善避險 沉著冷靜 控制情緒 互相鼓勵 互相幫助 團結協作 服從指揮 在有毒有害氣體的環境中工作時 應盡量采取通風措施 排除有毒有害氣體 避免佩戴呼吸器工作 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人員時 要注意外部
27、環境的突然變化 防止造成二次傷害 處理地面一般建筑火災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處理電氣火災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電氣火災滅火時 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當情況緊急必須帶電滅火時 應注意以下事項 4 帶電滅火 對初起的電器火災 在確定最小的安全距離后 利用干粉滅火器撲救 當火勢較大 滅火器難以撲救時 消防戰斗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具 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 并在安全距離用水流帶電滅火 6 撲救旋轉電機設備的火災時 可用二氧化碳 干粉滅火器撲救 但不能用黃沙撲救 以免損壞機件 5 撲救有油的帶電電器設備的火災 如變壓器 油開關在帶電情況下 應采用干燥黃沙蓋住火焰 使火焰熄滅 也可用二氧化碳 干粉滅火器滅火
28、3 要穿好絕緣鞋 帶好絕緣手套 1 帶電滅火不能直接用導電的滅火器材 如噴射水流 泡沫滅火等 進行噴射 而要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如二氧化碳 干粉滅火器等 2 要注意周圍環境 防止身體或使用的消防器材直接與帶電部分接觸 遇到情況不明的任何氣罐 只要還沒有爆炸 都可以借助于堅固的隱蔽物 將身體姿勢放低 迅速射水冷卻 情況不明 千萬不可盲目接近氣罐 當確認氣罐沒有爆炸危險時 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把氣罐疏散到安全地帶 對于正在排放氣體的氣罐 最好搬到安全地方 點火放空燃燒 不要任其自然排放 以免遇火發生燃燒和爆炸 撲救氣罐火災可用干粉 二氧化碳等滅火劑滅火 如果角閥沒有失去密封作用 可以戴上隔
29、熱手套或用濕毛巾等物品應迅速關閉角閥 火即可熄滅 如果氣罐的角閥損壞 無法關閉時 不要輕易將火撲滅 可以把燃燒的氣罐拖到安全地點 進行冷卻 讓其自行燃燒完畢 如果必須滅火 一定要把周圍的火種熄滅 并冷卻周圍烤熱的物品和氣罐 還需要用噴霧狀水流把氣體驅散 處理液化石油氣罐火災事故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3 交通運輸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3 交通運輸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出車前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嚴格 資格準入 制度 證照相符 確保駕駛員持證上崗 做好車輛的定期維護保養 杜絕車輛突發機械故障 出車前檢查車輛輪胎 燈光時 應站在車輛側方明顯位 駕駛員要定期體檢 預防突發疾病 車輛配備齊全防滑鏈 三角木等安全
30、防護品 保障行車安全 嚴禁在已發動的車輛前后停留 如有特殊原因必須與駕駛員溝通確認自己的位置 STEP01 STEP02 STEP03 STEP04 STEP05 STEP06 出車前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嚴禁將手放在容易受傷害的擠壓點 防止意外傷害 出車前注意車底和車身周圍是否有障礙物 車輛四周3米內不得站有行人 上車后關好車門 查看車內物品擺放是否安全 牢靠 取放方便 不得在駕駛人操作區地板上放置任何未固定的物品 車上人員坐好扶穩 并佩帶好安全帶后方可起步 車上人員不得站立或互相推搡 觀察周圍交通情況 起動發動機 并開啟轉向燈向其他車輛和行人示意 通過車內 車外后視鏡確認后方 側后方 3米內無
31、行人 安全后 使車輛平穩 安全地起步 車輛在駛出或駛入車庫時 車庫內嚴禁站人 除駕駛員本人 其他人員一律站在車庫外三米處 行駛中 駕駛員應當系好安全帶及時觀察車外的交通安全狀況 尤其要注意前車動態和行人 充分利用車內 車外后視鏡 隨時觀察 了解車輛后方和側方來車來人等情況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 應選用安全的車速行駛 確保在任何情況下能夠有效地控制車輛運動狀態 并不得超過限速標志 標線標明的速度 車上人員應當坐好扶穩 倒車時 注意觀察車輛四周的交通情況 注意車底和車身周圍是否有障礙物并確定倒車路線 嚴禁倒車時車輛后方站人 路邊停車時 要考慮到是否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 嚴禁人員在車前 后部繞行 行車過
32、程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行車過程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夜間行跟車距離要適當長一些 注意觀察車輛前方橫過馬路的行人 保持與行人3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雨天 霧天能見度低 行車應當加強預見性措施 減速行駛 當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注意多留意觀察車輛周圍5米內不得有人 冰雪路上行車時 應當選擇寬闊平坦的地點 不得過于靠路邊 注意保持適當的橫向車間距 必要時停車讓行 切不可硬擠搶行 涉水或行駛中 要看遠顧近 必要時組織人員下車步行至安全區域等待 下車時 須觀察車輛外側和前后方是否有車輛和行人通過 并提醒車內乘員注意 下車后要遠離車輛3米以外 車輛在一般道路發生故障時 首先應當打
33、開所有車門 讓人員從車門下車 組織人員在事故點10米外的安全地點 并在車輛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 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禁止無關人員在事故點圍觀 行車過程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4 高空 高壓 帶電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4 高空 高壓 帶電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高空 帶電 電焊 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所有人員上崗作業前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嚴禁不戴保險繩人員進行高空作業 如擦玻璃 修剪樹枝等 高空作業時 必須設置1名安全員 負責保護作業人員安全 作業區域內嚴禁無關人員經過或逗留 防止高處物件掉落傷人 電器設備維修或更換時 必須切斷電源 嚴禁帶電作業 嚴禁坐 靠 躺臥帶電設備 電焊 氣割作業時 必須佩戴護目鏡 手套等防護用品 并采取設備保護接地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中心范圍內的高空 帶電 電焊 氧氣 空氣 充填以及滅火器充裝等作業 壓力容器 帶電 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7 在充填氣體前 將氣瓶放在充填室門口 由充填工充填 閑人不得進入充填室 輸氣瓶存放處同充氣操作地點之間 應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 8 氣體充填工必須定期對氣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發現氣瓶出現裂紋或瓶頭閥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換 9 氣瓶必須每3年進行1次耐壓試驗 校驗合格后 方可使用 新購進或經水壓試驗后的氣瓶 須在充填前試壓2 3次后 方可進行充填作業 壓力容器 帶電 作業安全站位管理標準 感謝您的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