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分級審批管理辦法(第三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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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六冶云南分公司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危險作業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構建云南分公司危險作業分級審批管控體系,規范危險作業管理,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精準管理體系規范(CHINALCO -HSE-01-2018)、中鋁集團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精準管理體系考核標準(CHINALCO-HSE-02-2018)、中國六冶危險作業管理辦法(六冶安環字202046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F90-2015)以及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等文件要求,結合云南分公司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分公司實施危險作業分級審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管理危險作業。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分公司、總承包管
2、理部及分包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第三條 危險作業指可能存在對作業人員有嚴重傷害因素,涉及人員、設備、環境等危險因素復雜或風險程度高的作業項目,需要采取特別控制措施,以保證安全。第四條 危險作業分類以下作業應認定為危險作業:1.動火作業;2.臨時用電作業;3.登高作業;4.有限空間作業;5.起重吊裝作業;6.動土作業;7.斷路作業; 8.爆破作業; 9.雙重預防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規定風險評估為三級以上(包括三級)的非常規作業都屬于危險作業;10.交叉作業;11.大型設備檢修作業;12.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作業;13.其他危險作業。第五條 術語(一)動火作業:各單位生產作業場所、庫房、公共區域
3、進行焊接、切割、加熱、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熱表面的作業。(二)臨時用電作業:是指生產、檢修、施工等需要臨時接引、裝設的臨時用電作業,統稱臨時用電作業。(三)登高作業:凡是墜落基準面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或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作業。 (四)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五)起重吊裝作業:在施工、檢維修、安裝等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
4、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六)動土作業:挖土、打樁、鉆探、坑探、地錨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平整場地、邊坡開挖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或其他危險性較大的作業。(七)斷路作業:在生產區或施工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八)爆破作業:利用爆破物品瞬時釋放的能量,破壞其周圍的介質,達到開挖、填筑、拆除或取料等特定目標的作業。(九) 風險評估為三級以上的非常規作業:雙重預防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規定風險評估為三級以上的非常規作業都屬于危險作業。(十) 交叉作業:指在空間貫通狀態下,不同層面
5、的高處作業,或是同一水平工作面,同時進行不同或相同的作業,其中不同單位之間、不同作業之間、上下空間、同一空間均有可能對其他人員造成傷害或對其它作業造成危害及其干擾到對方施工的作業均構成交叉作業(包括上下交叉作業和平面交叉作業)。(十一)大型設備檢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維護、修理等作業活動。(十二) 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作業: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中所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作業(包括: 基坑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滑坡處理和填、挖方路堤工程; 基礎工程; 大型臨時工程; 橋涵工程; 隧道工程; 起重吊裝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 (
6、十三)其他危險作業:因安全管理需要,須采取危險作業審批管理的其他作業。第二章 危險作業分級第六條 云南分公司對危險作業進行分級,每種危險作業根據危險性大小共分為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二級”次之;“三級”最低),國家法規、規章、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分類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危險作業分類分級清單。第三章 職責第七條 分公司相關部門職責(一)安環部職責:1負責監督、檢查、考核各總承包管理部危險作業分級管控相關工作落實情況;2.負責一級危險作業分級審批材料審核備案工作,建立分公司一級危險作業臺賬;3.負責對一級危險作業管控情況實施現場抽查。(二)工程部職責1.負責對一級危險作業安全控制措施實
7、施審核;2.負責監督、檢查各總承包管理部一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培訓、交底工作;3.負責對一級危險作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三)物資設備部職責1.負責對一級危險作業涉及的特種設備合規性實施審核;2.負責對一級危險作業涉及防護設備、設施實施監督檢查。第八條 總承包管理部相關部門職責(一)安環部職責: 1.建立本工程危險作業臺賬;2.負責監督、檢查各分包單位危險作業分級管理相關工作落實情況;3.負責分包單位一級、二級危險作業審核和批準工作;4.負責分包單位一級危險作業審批資料備案上報工作;5.負責分包單位二級危險作業分級審批資料的備案工作;6.負責安排專人對分包單位一級、二級、三
8、級危險作業的旁站、監督、巡視、檢查工作。一級由總承包管理部派出專人負責旁站;二級、三級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旁站/監督/巡視/檢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必要時有權責令停止現場施工作業,監督、檢查結束后完成危險作業旁站、監督、檢查記錄填寫并存檔備查。(二)工程部職責: 1.負責對分包單位一級、二級危險作業安全控制措施實施審核;2.負責督促、檢查分包單位一級、二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培訓和交底工作;3.負責督促分包單位開展一級、二級危險作業審批和管理工作;4.負責督促、檢查分包單位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三)物資設備部門: 1.負責建立完善物資設備管理臺賬;2.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
9、對設備、材料的采購、驗收、存儲、使用、檢測、檢驗、維護保養、檢修和報廢等工作開展情況。第九條 分包單位職責1.負責建立本項目危險作業臺賬;2.負責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培訓和交底工作;3.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及作業人員開展相關危險作業審批和管理工作;4.負責三級危險作業的審批,報批、報備一級和二級危險作業申報材料;5.負責安排專人實施現場旁站、監督、檢查。一級、二級由分包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負責旁站、監督、檢查;三級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旁站、監督、檢查,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必要時有權責令停止現場施工作業,旁站、監督、檢查結束后完成危險作業旁站、監督、檢查記錄填寫并存檔備查;6.負
10、責落實本單位危險作業分級管控的各項控制措施。第三章 危險作業審批及管理第十條 分級審批、分級管理1.一級、二級危險作業由分包單位工程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辨識和確定危險作業等級,并組織施工作業班填寫安全作業票證,經分包單位工程技術管理部門和安環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分包單位報請總承包安環部審批和備案。2.三級危險作業由分包單位工程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辨識和確定危險作業等級,并組織施工作業班填寫安全作業票證,經分包單位工程技術管理和安環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作業。3.安全作業票證未經審核批準同意,嚴禁作業。4.危險作業施工全過程必須嚴格落實相應安全技術措施,當作業環境條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工藝等發生較大變動
11、時,應重新辦理安全作業票證,重新完成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原安全作業票證作廢。新安全作業票證完成審批之前嚴禁作業。5.當現場監護人、特種作業人員、旁站監督人員和作業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組織對相應人員開展安全技術交底。6.同時存在多種危險性作業時,安全作業票證按高一級危險作業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同時,實施高一級的危險作業旁站、監督、檢查。7.分包單位應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全過程實施監護,監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知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掌握必要的應急救援知識,做到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違章行為,必要時,組織、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8.節假日和特殊(國家重要會議、停工、停產、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等)時段,危險
12、作業實行升級管理,下一級危險作業,按上一級危險作業辦理安全票證。同時,按上一級實施旁站、監督、檢查。原安全作業票準許時限與本條發生沖突時,須按本條規定要求重新辦理安全工作票。9.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準許時限,由終審部門在安全受控條件下,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和安全管理需要確定,但連續性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準許時限為7至15天,臨時性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準許時限為3至7天。同時,應滿足第十條各項相關規定要求。10.安全工作票應明確作業范圍,嚴禁超范圍和不同區域借用安全工作票,具體范圍由終審部門在安全受控條件下,根據安全管理需要確定。11.特殊情況下的安全工作票辦理,須由相關部門會簽意見。12.安全工作票份數
13、應滿足:一級危險作業3份(施工現場、分包安環部、總包安環部);二級危險作業3份(施工現場、分包安環部、總包安環部各1份);三級危險作業2份(施工現場、分包安環部各1份)。13.總承包安環部向分公司安環部報備的資料,采用掃描件上傳報備。第四章 審批資料報備及危險作業檔案建立第十一條 審批資料報備及危險作業檔案建立資料包括:(一)報備資料1.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2.中鋁集團日常危害辨識風險評估控制表(CARC);3.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資格證/操作證;4.安全交底記錄及照片;5.作業現場應急處置措施;6.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二)檔案資料1.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2.中鋁集團日常危害辨識風險評估
14、控制表(CARC);3.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資格證/操作證;4.安全交底記錄及照片;5.作業現場應急處置措施;6.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7.危險作業旁站、監督、檢查記錄表;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第四章 考核第十二條 考核要求,根據云南分公司總承包管理部和分包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績效(履約)考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第五章 附則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分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第六章 附件第十五條 附件附件1:危險作業分類分級清單附件2:危險作業安全工作票附件3:危險作業旁站、監督、檢查記錄附件4:中鋁集團日常危害辨識風險評估控制表(CARC
15、)附件5:危險作業分級審批管理流程圖附件1:危險作業分類分級清單危險作業分類分級清單序號工程名稱作業內容、級別備注一級二級三級1基坑開挖、支護、降水工程1、深度5m及以上的基坑(槽)的土(石)方開挖、支護、降水施工作業;2、開挖深度雖小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氣體分布的基坑(槽)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作業;3、潮濕環境、存在易燃易爆氣體或蒸汽環境的基坑(槽)內臨時用電作業;4、存在易燃易爆氣體或蒸汽的環境基坑內動火作業;5、基坑(槽)深度大于5m,或周圍存在雜散電流的基坑(槽)內爆破作業;6、節假日、特殊時段的二級危險作業;7、安
16、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的其他一級危險性作業;8、風險評估為一級的非常規作業。1、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槽)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作業;2、深度小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作業;3、非潮濕環境、無易燃易爆氣體或蒸汽環境的基坑內臨時用電作業;4、無雜散電流的基坑內爆破作業;5、節假日、特殊時段的三級危險作業;6、安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的其他二級級危險性作業;7、風險評估為二級的非常規作業。1、深度2h3,且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良好的基坑(槽)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作業;2、基坑(槽)外的臨時用電作業;3、易燃易爆氣體或蒸汽環境的基坑(槽)內外動火作業;4、基
17、坑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吊裝作業;5、基坑開挖、支護、降水工程過程中的交叉作業;6、基坑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中的動土作業和斷路作業;7、節假日、特殊時段的非一級、二級危險作業;8、安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的其他三級級危險性作業;9、風險評估為三級,危險性較大的非常規作業。2滑坡處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1、中型及以上滑坡體處理施工作業;2、邊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處于不良地質地段、特殊巖土地段的路堤施工作業;3、土質挖方邊坡高度大于20m、巖質挖方邊坡高度大于30m且處于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的挖方邊坡施工作業;4、作業高度在h30m的登高作業;5、吊
18、裝重物的質量大于100t的起重吊裝作業;6、總人數為30人(含30人)以上,同時在同一區域進行的交叉作業;7、節假日和特殊時段的二級危險作業;8、因安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一級危險性作業;9、風險評估為一級的非常規作業。1、滑坡處理施工作業;2、邊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施工作業;3、土質挖方邊坡高度大于20m、巖質挖方邊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質、特殊巖土地段的挖方邊坡施工作業;4、作業高度在l5mh30m的登高作業;5、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的起重吊裝作業;6、總人數為15人(含15人)以上,30人(不含30人)以下的交叉作業;7、節假
19、日和特殊時段的三級危險作業;8、 因安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二級危險性作業;9、風險評估為二級的非常規作業。1、作業高度在2mh15m的登高作業;2、吊裝重物的質量小于40t的起重吊裝作業。3、總人數為15人(不含15人)以下的交叉作業;4、現場臨時用電作業、動火作業和爆破作業均為三級危險作業;5、滑坡處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中的動土作業和斷路作業;6、節假日、特殊時段的非一級、二級危險作業;7、安全管理需要,臨時確定的其他三級級危險性作業;8、風險評估為三級,危險性較大的非常規作業。3路基工程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樁或開挖深度不超過15m,但地質條件復雜或存在有毒有害氣體分布的人工挖孔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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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危險 作業 功課 分級 審批 管理辦法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