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煤礦安全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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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12022年 新 版 煤 礦 安 全 規 程 ( 應 急 管 理 部 令 第 8 號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應 急 管 理 部 令第 8 號 應 急 管 理 部 關 于 修 改 煤 礦 安 全 規 程 的 決 定 已 經 2021年 8 月 17 日 應 急 管 理 部 第 27 次 部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 現 予 公 布 , 自2022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部 長 黃 明2022 年 1 月 6 日附 件 : 煤 礦 安 全 規 程更 多 煤 礦 精 品
2、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1目 錄第 一 編 總 則 .1第 二 編 地 質 保 障 .5第 三 編 井 工 煤 礦 .7第 一 章 礦 井 建 設 .7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7第 二 節 井 巷 掘 進 與 支 護 .8第 三 節 井 塔 、 井 架 及 井 筒 裝 備 . 15第 四 節 建 井 期 間 生 產 及 輔 助 系 統 . 17第 二 章 開 采 .22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22第 二 節 回 采 和 頂 板 控 制 .26第 三 節 采 掘 機 械 .36第 四 節 建 (構 )筑 物 下 、 水 體
3、下 、 . 39第 五 節 井 巷 維 修 和 報 廢 .39第 六 節 防 止 墜 落 .41第 二 章 通 風 、 瓦 斯 和 煤 塵 爆 炸 防 治 . 41第 一 節 通 風 .41第 二 節 瓦 斯 防 治 .53第 三 節 瓦 斯 和 煤 塵 爆 炸 防 治 .60第 三 章 煤 (巖 )與 瓦 斯 (二 氧 化 碳 )突 出 防 治 .61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61第 二 節 區 域 綜 合 防 突 措 施 .65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2第 三 節 局 部 綜 合 防 突 措 施 .第 五
4、 章 沖 擊 地 壓 防 治 .71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71第 二 節 沖 擊 危 險 性 預 測 .74第 三 節 區 域 與 局 部 防 沖 措 施 .75第 四 節 沖 擊 地 壓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 76第 六 章 防 滅 火 .77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77第 二 節 井 下 火 災 防 治 .80第 三 節 井 下 火 區 管 理 .85第 七 章 防 治 水 .86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86第 二 節 地 面 防 治 水 .88第 三 節 井 下 防 治 水 .89第 四 節 井 下 排 水 .93第 五 節 探 放 水 .95第 八 章 爆 炸
5、 物 品 和 井 下 爆 破 . 97第 一 節 爆 炸 物 品 貯 存 .97第 二 節 爆 炸 物 品 運 輸 .102第 三 節 井 下 爆 破 .104第 九 章 運 輸 、 提 升 和 空 氣 壓 縮 機 .112第 一 節 平 巷 和 傾 斜 井 巷 運 輸 .112第 二 節 立 井 提 升 .124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3第 三 節 鋼 絲 繩 和 連 接 裝 置 .第 四 節 提 升 裝 置 .139第 五 節 空 氣 壓 縮 機 .146第 十 章 電 氣 .147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6、 .147第 二 節 電 氣 設 備 和 保 護 .152第 三 節 井 下 機 電 設 備 硐 室 .154第 四 節 輸 電 線 路 及 電 纜 .155第 五 節 井 下 照 明 和 信 號 .158第 六 節 井 下 電 氣 設 備 保 護 接 地 .160第 七 節 電 氣 設 備 、 電 纜 的 檢 查 、 維 護 和 調 整 .161第 八 節 井 下 電 池 電 源 .162第 十 一 章 監 控 與 通 信 . 163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163第 二 節 安 全 監 控 .164第 二 節 人 員 位 置 監 測 .170第 四 節 通 信 與 圖 像 監 視 .1
7、71第 四 編 露 天 煤 礦 .171第 一 章 一 般 規 定 .172第 二 章 鉆 孔 爆 破 .173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173第 二 節 鉆 孔 .174第 三 節 爆 破 .174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4第 三 章 采 裝 .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178第 二 節 單 斗 挖 掘 機 采 裝 .179第 三 節 破 碎 .182第 三 節 輪 斗 挖 掘 機 采 裝 .183第 四 節 拉 斗 鏟 作 業 .183第 四 章 運 輸 .183第 一 節 鐵 路 運 輸 .184第
8、 二 節 公 路 運 輸 .185第 三 節 帶 式 輸 送 機 運 輸 .187第 五 章 排 土 .188第 六 章 邊 坡 .190第 七 章 防 治 水 和 防 滅 火 .191第 一 節 防 治 水 .191第 二 節 防 滅 火 .192第 八 章 電 氣 .192第 一 節 一 般 規 定 .192第 二 節 變 電 所 (站 )和 配 電 設 備 .193第 三 節 架 空 輸 電 線 和 電 纜 .193第 四 節 電 氣 設 備 保 護 和 接 地 .195第 五 節 電 氣 設 備 操 作 、 維 護 和 調 整 .197第 五 節 爆 炸 物 品 庫 和 炸 藥 加 工
9、 區 安 全 配 電 .198第 六 節 照 明 和 通 信 .199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5第 九 章 設 備 檢 修 .第 五 編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202第 一 章 職 業 病 危 害 管 理 .202第 二 章 粉 塵 防 治 .202第 三 章 熱 害 防 治 .206第 四 章 噪 聲 防 治 .206第 五 章 有 害 氣 體 防 治 .207第 六 章 職 業 健 康 監 護 .207第 六 編 應 急 救 援 .209第 一 章 一 般 規 定 .209第 二 章 安 全 避 險
10、.211第 三 章 救 援 隊 伍 .213第 四 章 救 援 裝 備 與 設 施 .214第 五 章 救 援 指 揮 .214第 六 章 災 變 處 理 .215附 則 .220附 錄 主 要 名 詞 解 釋 .220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1第 一 編 總 則第 一 條 為 保 障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和 從 業 人 員 的 人 身 安 全 與 健 康 , 防 止 煤 礦事 故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 根 據 煤 炭 法 礦 山 安 全 法 安 全 生 產 法 職 業病 防 治 法 煤 礦 安 全 監
11、 察 條 例 和 安 全 生 產 許 可 證 條 例 等 , 制 定 本 規程 。 第 二 條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領 域 內 從 事 煤 炭 生 產 和 煤 礦 建 設 活 動 , 必 須遵 守 本 規 程 。第 三 條 煤 炭 生 產 實 行 安 全 生 產 許 可 證 制 度 。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產 許 可 證的 , 不 得 從 事 煤 炭 生 產 活 動 。第 四 條 從 事 煤 炭 生 產 與 煤 礦 建 設 的 企 業 ( 以 下 統 稱 煤 礦 企 業 ) 必 須 遵守 國 家 有 關 安 全 生 產 的 法 律 、 法 規 、 規 章 、 規 程 、 標 準
12、 和 技 術 規 范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加 強 安 全 生 產 管 理 , 建 立 健 全 各 級 負 責 人 、 各 部 門 、 各 崗位 安 全 生 產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責 任 制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產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目 標 管 理 、 投 入 、 獎懲 、 技 術 措 施 審 批 、 培 訓 、 辦 公 會 議 制 度 , 安 全 檢 查 制 度 , 安 全 風 險 分 級 管控 工 作 制 度 , 事 故 隱 患 排 查 、 治 理 、 報 告 制 度 , 事 故 報 告 與 責 任 追 究 制 度 等 。煤
13、 礦 企 業 必 須 制 定 重 要 設 備 材 料 的 查 驗 制 度 , 做 好 檢 查 驗 收 和 記 錄 , 防爆 、 阻 燃 抗 靜 電 、 保 護 等 安 全 性 能 不 合 格 的 不 得 入 井 使 用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建 立 各 種 設 備 、 設 施 檢 查 維 修 制 度 , 定 期 進 行 檢 查 維 修 ,并 做 好 記 錄 。煤 礦 必 須 制 定 本 單 位 的 作 業 規 程 和 操 作 規 程 。第 五 條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設 置 專 門 機 構 負 責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與 職 業 病 危 害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配 備 滿 足
14、 工 作 需 要 的 人 員 及 裝 備 。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2第 六 條 煤 礦 建 設 項 目 的 安 全 設 施 和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護 設 施 , 必須 與 主 體 工 程 同 時 設 計 、 同 時 施 工 、 同 時 投 入 使 用 。第 七 條 對 作 業 場 所 和 工 作 崗 位 存 在 的 危 險 有 害 因 素 及 防 范 措 施 、 事 故應 急 措 施 、 職 業 病 危 害 及 其 后 果 、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護 措 施 等 , 煤 礦 企 業 應 當 履行 告
15、知 義 務 , 從 業 人 員 有 權 了 解 并 提 出 建 議 。第 八 條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工 作 必 須 實 行 群 眾 監 督 。 煤 礦企 業 必 須 支 持 群 眾 組 織 的 監 督 活 動 , 發 揮 群 眾 的 監 督 作 用 。從 業 人 員 有 權 制 止 違 章 作 業 , 拒 絕 違 章 指 揮 ; 當 工 作 地 點 出 現 險 情 時 ,有 權 立 即 停 止 作 業 , 撤 到 安 全 地 點 ; 當 險 情 沒 有 得 到 處 理 不 能 保 證 人 身 安 全時 , 有 權 拒 絕 作 業從 業 人 員 必 須 遵
16、守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規 章 制 度 、 作 業 規 程 和 操 作 規 程 , 嚴 禁違 章 指 揮 、 違 章 作 業 。第 九 條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對 從 業 人 員 進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訓 。 培 訓 不 合 格的 , 不 得 上 崗 作 業 。主 要 負 責 人 和 安 全 生 產 管 理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知 識 和 管 理 能力 , 并 經 考 核 合 格 。 特 種 作 業 人 員 必 須 按 國 家 有 關 規 定 培 訓 合 格 , 取 得 資 格證 書 , 方 可 上 崗 作 業 。礦 長 必 須 具 備 安 全 專
17、 業 知 識 , 具 有 組 織 、 領 導 安 全 生 產 和 處 理 煤 礦 事 故的 能 力 。第 十 條 煤 礦 使 用 的 納 入 安 全 標 志 管 理 的 產 品 , 必 須 取 得 煤 礦 礦 用 產 品安 全 標 志 。 未 取 得 煤 礦 礦 用 產 品 安 全 標 志 的 , 不 得 使 用 。試 驗 涉 及 安 全 生 產 的 新 技 術 、 新 工 藝 必 須 經 過 論 證 并 制 定 安 全 措 施 ; 新設 備 、 新 材 料 必 須 經 過 安 全 性 能 檢 驗 , 取 得 產 品 工 業 性 試 驗 安 全 標 志 。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18、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3積 極 推 廣 自 動 化 、 智 能 化 開 采 , 減 少 井 下 作 業 人 數 。嚴 禁 使 用 國 家 明 令 禁 止 使 用 或 者 淘 汰 的 危 及 生 產 安 全 和 可 能 產 生 職 業病 危 害 的 技 術 、 工 藝 、 材 料 和 設 備 。第 十 一 條 煤 礦 企 業 在 編 制 生 產 建 設 長 遠 發 展 規 劃 和 年 度 生 產 建 設 計劃 時 , 必 須 編 制 安 全 技 術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發 展 規 劃 和 安 全 技 術 措 施 計 劃 。安 全 技 術
19、措 施 與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所 需 費 用 、 材 料 和 設 備 等 必 須 列 入 企 業 財務 、 供 應 計 劃 。煤 炭 生 產 與 煤 礦 建 設 的 安 全 投 入 和 職 業 病 危 害 防 治 費 用 提 取 、 使 用 必 須符 合 國 家 有 關 規 定 。第 十 二 條 煤 礦 必 須 編 制 年 度 災 害 預 防 和 處 理 計 劃 , 并 根 據 具 體 情 況 及時 修 改 。 災 害 預 防 和 處 理 計 劃 由 礦 長 負 責 組 織 實 施 。第 十 三 條 入 井 (場 )人 員 必 須 戴 安 全 帽 等 個 體 防 護 用 品 , 穿
20、帶 有 反 光 標識 的 工 作 服 。 入 井 (場 )前 嚴 禁 飲 酒 。煤 礦 必 須 建 立 入 井 檢 身 制 度 和 出 入 井 人 員 清 點 制 度 ; 必 須 掌 握 井 下 人 員數 量 、 位 置 等 實 時 信 息 。入 井 人 員 必 須 隨 身 攜 帶 自 救 器 、 標 識 卡 和 礦 燈 , 嚴 禁 攜 帶 煙 草 和 點 火 物品 , 嚴 禁 穿 化 纖 衣 服 。第 十 四 條 井 工 煤 礦 必 須 按 規 定 填 繪 反 映 實 際 情 況 的 下 列 圖 紙 :(一 )礦 井 地 質 圖 和 水 文 地 質 圖 。(二 )井 上 、 下 對 照 圖
21、。(三 )巷 道 布 置 圖 。(四 )采 掘 工 程 平 面 圖 。(五 )通 風 系 統 圖 。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4(六 )井 下 運 輸 系 統 圖 。(七 )安 全 監 控 布 置 圖 和 斷 電 控 制 圖 、 人 員 位 置 監 測 系 統 圖 。(八 )壓 風 、 排 水 、 防 塵 、 防 火 注 漿 、 抽 采 瓦 斯 等 管 路 系 統 圖 。(九 )井 下 通 信 系 統 圖 。(十 )井 上 、 下 配 電 系 統 圖 和 井 下 電 氣 設 備 布 置 圖 。(十 一 )井 下 避
22、 災 路 線 圖 。第 十 五 條 露 天 煤 礦 必 須 按 規 定 填 繪 反 映 實 際 情 況 的 下 列 圖 紙 :(一 )地 形 地 質 圖 。(二 )工 程 地 質 平 面 圖 、 斷 面 圖 。(三 )綜 合 水 文 地 質 圖 。(四 )采 剝 、 排 土 工 程 平 面 圖 和 運 輸 系 統 圖 。(五 )供 配 電 系 統 圖 。(六 )通 信 系 統 圖 。(七 )防 排 水 系 統 圖 。(八 )邊 坡 監 測 系 統 平 面 圖 。(九 )井 工 采 空 區 與 露 天 礦 平 面 對 照 圖 。第 十 六 條 井 工 煤 礦 必 須 制 定 停 工 停 產 期
23、間 的 安 全 技 術 措 施 , 保 證 礦 井供 電 、 通 風 、 排 水 和 安 全 監 控 系 統 正 常 運 行 , 落 實 24h值 班 制 度 。 復 工 復 產前 必 須 進 行 全 面 安 全 檢 查 。第 十 七 條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建 立 應 急 救 援 組 織 , 健 全 規 章 制 度 , 編 制 應 急救 援 預 案 , 儲 備 應 急 救 援 物 資 、 裝 備 并 定 期 檢 查 補 充 。煤 礦 必 須 建 立 礦 井 安 全 避 險 系 統 , 對 井 下 人 員 進 行 安 全 避 險 和 應 急 救 援培 訓 , 每 年 至 少 組 織 1次
24、應 急 演 練 。更 多 煤 礦 精 品 資 料 , 掃 描 右 面 二 維 碼 微 信 關 注 : 煤 礦 安 全 知 識5第 十 八 條 煤 礦 企 業 應 當 有 創 傷 急 救 系 統 為 其 服 務 。 創 傷 急 救系 統 應 當 配 備 救 護 車 輛 、 急 救 器 材 、 急 救 裝 備 和 藥 品 等 。第 十 九 條 煤 礦 發 生 事 故 后 , 煤 礦 企 業 主 要 負 責 人 和 技 術 負 責 人 必 須 立即 采 取 措 施 組 織 搶 救 , 礦 長 負 責 搶 救 指 揮 , 并 按 有 關 規 定 及 時 上 報 。第 二 十 條 國 家 實 行 資 質
25、 管 理 的 , 煤 礦 企 業 應 當 委 托 具 有 國 家 規 定 資 質的 機 構 為 其 提 供 鑒 定 、 檢 測 、 檢 驗 等 服 務 , 鑒 定 、 檢 測 、 檢 驗 機 構 對 其 作 出的 結 果 負 責 。第 二 十 一 條 煤 礦 閉 坑 前 , 煤 礦 企 業 必 須 編 制 閉 坑 報 告 , 并 報 省 級 煤 炭行 業 管 理 部 門 批 準 。礦 井 閉 坑 報 告 必 須 有 完 善 的 各 種 地 質 資 料 , 在 相 應 圖 件 上 標 注 采 空 區 、煤 柱 、 井 筒 、 巷 道 、 火 區 、 地 面 沉 陷 區 等 , 情 況 不 清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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